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专业评估(认证)

文章来源: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作者:吕寅寅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下发《关于长春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知》(建环评〔2024〕第35号),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通过专业评估(认证)复评,合格有效期为6年,自2024年5月起至2030年5月止。

一直以来,学校扎实开展专业认证(评估)工作,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着力建立持续改进质量文化,专业认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学校有13个专业通过专业认证(评估)。未来,学校将继续深化落实专业认证理念,完善持续改进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投入保障,不断提升专业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助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编辑 孙紫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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