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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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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长春工程学院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公示
文章来源:资产处 作者:资产处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根据省财政厅《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吉财资〔2022〕1188号)、《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吉财国资〔2018〕487号)等文件规定。 经学校常委会研究决定拟对学校11126台(件),总计账面价值:23086395.86元已经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类等资产作报废处理,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与资产处资产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431-80578263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
附件:拟报废资产清单
资产处
2023年5月25日
-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拟报废资产明细.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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