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实验室检测分析平台能力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3日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实验室检测分析平台能力建设已由吉林省省级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为项目采购X[20220603]-1147号的文件批准招标,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实验室检测分析平台能力建设
招标编号:1648-224ZJLJLGXY1
二、项目内容及概述:
2.1项目内容:
序号 |
内容 |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
1 |
总有机碳分析仪(进口)等 |
200 |
2.2项目概述:
2.2.1项目资金来源:事业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国产设备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进口设备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货到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2.2.3交货地点:长春工程学院(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2.2.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
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就该项目招标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持(1)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要求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备齐,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招标公告期限:
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6.2开标时间:2022年7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联系人及电话:范宇博 0431-8057826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22室
联系人及电话:许凯 0431-81124666
本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1、吉林省商务厅机电办;2、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