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文章来源:资产处 作者:资产处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6日
长春工程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312019019_2
二、具体内容
1.服务项目:自动售货机服务。
2.台数:27台。
3.合同期限:1年。
4.服务地点:所有学生公寓和办公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经营自助售卖服务资质;
3.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租经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就业服务处办公室(第七教学楼十一楼113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2.收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未中标者保投标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返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地点: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101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十楼1014室。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0575723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外网上发布
长春工程学院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