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文章来源:资产处   作者:资产处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6日  

长春工程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312019019_2

二、具体内容

1.服务项目:自动售货机服务。

2.台数:27台。

3.合同期限:1年。

4.服务地点:所有学生公寓和办公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经营自助售卖服务资质;

3.具有相应的内部风险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租经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就业服务处办公室(第七教学楼十一楼113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2.收取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未中标者保投标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返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地点: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1014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十楼1014室。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31-80575723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外网上发布

长春工程学院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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