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湖西校区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资产处 作者:资产处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1日
1.招标条件
长春工程学院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湖西校区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招标申请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资产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教工食堂原材料采购
2.2招标项目编号:312019039-2
2.3招标内容:食堂原材料(猪肉、蔬菜、禽类、调料、鸡蛋、豆制品、水产品等)
2.4交货地点:长春工程学院饮食服务中心湖西校区教工食堂
2.5供货时间:以甲方下达通知为准
2.6中标家数:1家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招标经营范围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供货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良好的贮存条件;
3.4业绩要求:近一年(2018年)具有类似副食品供货业绩一项及以上;
3.5信誉要求:近一年(2018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等相关事故和不良诚信记录;
3.6财务要求:近两年(2017、2018年度)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5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春工程学院资产处办公室(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十楼1027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9年9月8日9:00时—9:30时,地点:长春工程学院资产处会议室
5.2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9月8日上午9:30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工程学院官网公布。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资产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 0431-8057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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