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车库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资产处 作者:资产处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招标人:长春工程学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
一、房屋基本概况及租赁要求
1.校园内车库3处。
2.出租期限:半年(2019年12月1日-2020年5月31日)。
3.出租用途:仅可作为车库或普通存储仓库使用。
4.评标方式:报价最高者中标。
5.车库概况
房屋编号 |
位置 |
面积(㎡) |
3-1 |
湖东校区公寓一楼1车库 |
27.55 |
3-2 |
湖东校区公寓一楼2车库 |
46.84 |
3-3 |
湖东校区公寓一楼3车库 |
42.91 |
备注:该价格不包含水电等相关费用,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计费,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
6.投标人应查看现场,并了解学校相关的政策及规定。凡最终参加报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查,确认了解本车库现状。
7.投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影响学校环境、学生正常学习生活,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行为。
8.投标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9.租赁期内未经校方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该车库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10.其他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有以下情形的公司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1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有不良履约记录的
2.3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1027室。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长春工程学院资产处71027室填写报名表格,并标注所租赁房屋编号,逾期不予接待。(如需现场踏查请在报名截止前与资产处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2日,上午10时,长春工程学院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1014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长春工程学院出租房屋报价表》(提前填写并密封)、投标保证金1000元,到指定地点参与投标,未按时到达者视为弃标。
3.参与投标人员要符合“三个一致”原则,即:报名人、投标人以及中标后最终与我校签署合同的人为同一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431-80578262
长春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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