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深刻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
(2015年10月29日)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十三五”时期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时间节点高度契合,“十三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的规划。今后5年党和国家各项任务,归结起来就是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首先用小康来诠释中国式现代化,明确提出到20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这个目标在上世纪末如期实现,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在这个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扭住这个奋斗目标,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了显著成绩。
现在,这个时跨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历程到了需要一鼓作气向终点线冲刺的历史时刻。完成这一战略任务,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也是我们的最大光荣。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具有充分条件,也面临艰巨任务,前进道路并不平坦,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挑战依然严峻复杂。如果应对不好,或者发生系统性风险、犯颠覆性错误,就会延误甚至中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对此,全党同志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继续顽强奋斗。
“知其事而不度其时则败”。尽管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深刻复杂变化,但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没有改变。从国际看,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总体上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大局,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国际力量对比趋向平衡,我国发展具有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从国内看,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增长速度不可避免换挡的同时,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动力持续转换,改革开放释放出新的发展活力,良好发展态势可以保持。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党的十六大以来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提出了今后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这些新的目标要求,连同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目标要求,是我们对人民立下的军令状,必须全力以赴去实现。关于新的目标要求,《建议》讲得很清楚了,我想谈谈如何准确把握和扎实推进问题。
《建议》提出的目标要求是对全国的要求,各地不可能整齐划一。比如,“两个翻番”意味着“十三五”时期全国年均经济增长要保持在6.5%以上,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8%以上,力争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同步,但各地不可能都保持这样的速度,有些高一点、有些低一点才符合实际。对一些中西部地区,对一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特别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目标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要得到加强,各项事业有明显进步,特别是人民生活、公共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对贫困人口而言,要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收入达到脱贫标准。不是说各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等都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才是实现了全面小康。
特别要强调的是,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不是新一轮大干快上,不能靠粗放型发展方式、靠强力刺激抬高速度实现“两个翻番”,否则势必走到老路上去,那将会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我们不仅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且要考虑更长远时期的发展要求,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发展方式。这样,才能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才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为牢靠的基础。